1052外籍生獎學金~5/11截止

申請資格:

一、限具本校正式學籍之外國學生(不含港澳僑陸生、交換學生與雙聯/三聯學制生),就讀本校滿一學期,前學期操行成績80分以上,且達下述規定者:

(一)學士班學生:前一學期修課學分數須符合本校選課辦法訂定標準,且學業成績平均需達70分以上。

(二)碩博士班學生:前一學期至少修習3學分,且學業成績平均需達75分以上。

二、上課出席情況正常(請假、缺曠課時數不得超過總時數1/5)。

三、持學生身份簽證而非工作簽證者。

四、未獲其他獎助學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