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11停修課程申請流程



一.列印申請表:請登入個人選課,自選課清單中選擇想停修的科目後,列印申請單。

二.請任課教師在申請單上簽名

三.至系辦公室蓋系主任章

四.申請表拿到野聲樓2樓課務組

提醒:

(1)每學期限停修一科

(2)停修後大一到大三總學分數為不可低於12學分,大四不得低於9學分,延修生停修後至少還要有1門課程

(3)本學期停修須於111/11/25(五)17:00之前辦理完畢

(4)若有辦理停修者,則該學期無法領取書卷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