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8學年度聖若望保祿二世教宗獎學金~10/9截止
- 遴選標準:凡本單位在學之學生(含研究生),品德良好、成績優良,而有下列具體事蹟之一,足為同儕表率者,得被推薦為候選人。
(一)愛護學校、服務人群、關懷社會有具體事蹟,足為青年典範者。
(二)其行為足以體現本校辦學宗旨、目標及特色者。
(三)參加校外比賽(含社團活動)表現特別優異為校爭光者。
(四)在校求學態度積極,虛心進取,於學術研究上有具體成果,且受師生肯定者。
- 申請之學生依規定需繳交以下資料:
(一)申請書(如附件一)
(二)上學年成績單
(三)兩位師長之推薦函(格式自定)
(四)個人簡歷
(五)符合遴選標準之證明文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