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61新生及轉學生「生活助學金」申請~9/20截止

一、申請期間:106年9月11日起至9月20日止。

二、辦理地點:請至野聲樓一樓生活輔導組(YP104室)繳件申請。

三、申請資格:申請截止日前未滿25歲,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符合以下各款條件之本校學生(不含延修生及碩士在職專班學生)

(一)在學且未辦理休學者。

(二)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下者。

(三)未在本校請領低收入戶就學補助、原住民族學生工讀助學金、原住民族學生低收入戶工讀助學金或其他相類政府補助者。

(四)未在本校辦理銀行生活費申貸者。

(五)未申領本校清寒助學金者。

四、檢附資料:

(一)申請表乙份。

(二)國稅局綜合所得資料清單及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,應含父母雙方及申請人本人。申請人如為單親子女,則僅含監護人一方及申請人本人;如申請人已婚者,應含配偶。

(三)政府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(有者請檢附影本,無者免附)。

(四)申請截止日前三個月內請領之全戶戶籍謄本(可用詳細記事之甲式戶口名簿替代)。

五、補助金額及服務時數:每名每月生活助學金6000元,每期以3個月計,每月應進行生活服務學習30小時,服務單位由學校統一分發。

六、申請程序:申請同學應於申請期限內將說明五指定資料送交生輔組,並至學生事務處獎(助)學金系統(http://smis.fju.edu.tw/fjugrant/)登錄助學金匯撥帳號。